
乡宁县台头顺通洗煤有限公司现状公示
编辑:2024-05-23 00:00:00
BG/ZCAX-143
报告名称 |
乡宁县台头顺通洗煤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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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乡宁县台头顺通洗煤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陪同人 |
杨波 13546189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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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台头镇石灰窑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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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乡宁县台头顺通洗煤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8月23日,并建成投产,位于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台头镇石灰窑村,注册资本6000万元,注册登记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为杨波。经营范围:洗精煤加工、销售。用人单位属于采矿业中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类别,行业代码:B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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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杨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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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贾冲、孙文龙 |
时间 |
2024.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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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贾冲、孙文龙 |
时间 |
2024.5.19-2024.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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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姜芳、任静婷 |
时间 |
2024.5.20-2024.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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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都政杨 |
报告编写人 |
范磊、罗浩、贾冲、孙文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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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建设项目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生产性粉尘:煤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 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 物理有害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生产性粉尘:煤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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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依据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乡宁县台头顺通洗煤有限公司属于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的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类别,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
建议:⑴在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⑵遵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认真做好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继续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职业健康检查的要求,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⑶应急救援设施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现有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使其始终处于正常状态,可以随时启用;加强对应急救援用品的补充和更新,确保其始终处于有效使用期内,以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⑷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定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⑸建议为带式输送机司机、机修工等劳动者配备降噪值更大的防噪声耳塞或耳罩,以达到更好的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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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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