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山西众诚安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Image
Image

壶关县鑫融建材有限公司定期公示


编辑:2024-07-16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壶关县鑫融建材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名

壶关县鑫融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陪同人

张海军

地理位置

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龙泉镇水池村

现场调查人员

王丽娟、闫海燕

时间

2024.6.24

采样人员

王丽娟、刘锐

时间

2024.7.1

检测人员

苏慧敏、任静婷

时间

2024.7.4

项目负责人

张晓婷

报告编写人

王丽娟、刘锐、郭浩东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生产性粉尘:石灰石粉尘、矽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

化学有害因素: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氧化钙、二氧化硫、臭氧、锰及其化合物。

物理有害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手传振动。

化学有害因素:粉尘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手传振动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建议

建议:1用人单位应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减少工人的接触时间,对工人采取个人防护,佩戴符合要求的防噪耳塞,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监督劳动者佩戴个体防护,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的领用、使用台账,确保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并且及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带护耳器、防尘口罩,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版权所有:山西众诚安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备案号:晋ICP备2021012162号-1   技术支持:龙采科技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