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泽州县南村镇鑫岩石灰岩矿有限公司定期公示
编辑:2024-11-30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
泽州县南村镇鑫岩石灰岩矿有限公司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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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泽州县南村镇鑫岩石灰岩矿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陪同人 |
申总13111262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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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南村镇尚峪村东5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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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罗浩、刘川、杨冰海、都政杨 |
时间 |
2022.11.8-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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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刘川、都政杨 |
时间 |
2024.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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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姜芳、任静婷、李俊清、王丽霞、杨学丽、苏慧敏 |
时间 |
2024.11.13-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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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都政杨 |
报告编写人 |
都政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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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⑴生产性粉尘:石灰石粉尘、煤尘、电焊烟尘; ⑵化学物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 ⑶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所测粉尘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所测物理因素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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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用人单位应及时清理破碎机、筛分机巡检区地面积尘,防止二次扬尘,从源头防止和降低职业病危害。 2.用人单位应及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带护耳器、防尘口罩,如有损坏,及时更换,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3.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提高职业健康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升主要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劳动者的防护技能,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4.在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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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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