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⑴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督促施工单位为劳动者配备合格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安排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⑵应要求该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编写施工期间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并要求其盖章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
⑶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对该项目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现场验收。
⑷应当严格按照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内容进行设计、施工;应在试生产运行时,职业病危害各类防护设施安装到位,确保有效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⑸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对制订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要落到实处;加强对劳动者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⑹要制定严格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证运行*;要认真做好事故状态及检查维修时的职业病防护工作。
⑺需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⑻严格按照本专篇为劳动者配备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和佩戴。并对劳动者上岗前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⑼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GBZ 188-2014)的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到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后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规定妥善保存;有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安排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⑽为了预防、控制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康环境等方面为主要内容,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努力完成健康企业的建设。
⑾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应按时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后3个月内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劳动者上岗前应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上岗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在岗培训,在岗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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