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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金鼎潞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焦化一事业部三同时


编辑:2025-02-13 00:00:00

“三同时”报告网上公示内容记录表

                                                          BG/ZCAX-144

报告名称

山西金鼎潞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焦化一事业部湿熄焦改全干熄焦项目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山西金鼎潞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婷亮

地理位置

潞城区化工园区东片区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山西金鼎潞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焦化一事业部湿熄焦改全干熄焦项目

建设单位:襄垣县鸿达煤化有限公

项目性质:改建

主要生产人员工作制度为“三班两运转,每班12小时”,辅助及科室人员工作制度为“长白班,每班8h”作业制。全年生产 333 天。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杨婷亮

现场调查人员

张晓婷、刘锐

时间

-

采样人员

张晓婷、刘锐

时间

-

检测人员

张晓婷、刘锐

时间

-

项目负责人

王峰

报告编写人

张晓婷、刘锐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建设项目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生产性粉尘:其他粉尘

化学物质: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评价结论

与建议

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要求》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设计专篇进行评审。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建设单位应予以积极的监督与协作,督促施工单位为工人配备合理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应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施工结束后,编写《施工期间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和《监理过程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并盖章后交建设单位存档。

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GBZ 188-2014)的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规定妥善保存;有职业禁忌证者应当调离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⑴ 参考本预评价报告513章补充措施完善职业卫生设施设计。

⑵ 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要求》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设计专篇进行评审。

⑶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建设单位应予以积极的监督与协作,督促施工单位为工人配备合理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⑷ 应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施工结束后,编写《施工期间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和《监理过程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并盖章后交建设单位存档。

⑸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规定妥善保存;有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安排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专家组评审意见

1. 引用现行有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查新《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补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核查工作的通知》(晋卫职健函〔2024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卫职健函〔20195号)

2. 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增加临界不良健康效应和应急处理。

3. 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合理性、符合性的分析描述

4.评审组成员提出的其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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