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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县中润加油站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定期公示


编辑:2025-03-31 00:00:00

定期检测报告网上公示内容记录表

                                                          BG/ZCAX-119

报告名称

文水县中润加油站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定期检测报告

用人单位名称

文水县中润加油站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联系人/陪同人

刘建忠

地理位置

吕梁文水县西城乡西城村北

现场调查人员

宋杰、崔卓

时间

2025.3.12

采样人员

宋杰、崔卓

时间

2025.3.18

检测人员

宋杰、崔卓

时间

2025.3.18

项目负责人

王峰

报告编写人

张家熙、王若萱、崔卓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化学因素: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

物理因素:噪声。

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噪声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建议

建议:1 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的要求,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按时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后3个月内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劳动者上岗前应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上岗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在岗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

2 遵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3 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4 在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5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减少加油、卸油等操作过程中油品的滴漏现象。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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