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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新兴阳物贸有限公司


编辑:2025-04-28 10:28:47

定期检测报告网上公示内容记录表

                                                          BG/ZCAX-119

报告名称

高平市新兴阳物贸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用人单位名称

高平市新兴阳物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陪同人

赵慧梅

地理位置

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神农镇东沙院村

现场调查人员

郭浩东、张家熙

时间

2025.4.18

采样人员

郭浩东、张家熙

时间

2025.4.21

检测人员

郭浩东、张家熙

时间

2025..4.21

项目负责人

 

报告编写人

郭浩东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化学有害因素:煤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

物理有害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化学有害因素: 煤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建议

建议:1用人单位应及时维护破碎、筛分作业场所的防尘设施,及时清理积灰。并及时清理地面积尘,防止二次扬尘,从源头防止和降低职业病危害

2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3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对接触粉尘、有毒物质、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证或职业病患者时应及时调换岗位,职业病患者应及时治疗。建立健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4在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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